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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奖金发多少?怎么发?这些原本都是企业方说了算的事情,今后,在新疆全区范围内,就要被改变了。记者从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下称《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 新疆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明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近年来新疆职工工资水平明显提高,各族人民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但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全区的劳动关系中还存在着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部分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有所下降;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少数民营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问题时有发生,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变相压低职工工资;一些企业同工不同酬;一些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矛盾。因此,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为职工群众的热切期盼。 《条例》经新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适用范围、协商代表、协商内容、协商程序、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的制定,为职工向企业有序表达合理的工资诉求开辟了一个新渠道,搭建了企业和职工相互沟通、共同发展一个新平台,为实现自治区民生的更大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条例》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及其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福利待遇、加班加点工资、医疗期待遇、带薪休假工资待遇;女职工、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待遇;变更、解除、终止工资集体协议的条件和程序;违约责任以及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基础则包括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其他有关情况。 职工方协商代表代表着职工利益,《条例》规定,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协商代表的工作岗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企业违反规定,无正当理由降低协商代表工资、福利待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补发其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协商代表不同意恢复工作的,将责令企业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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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奖金发多少?怎么发?这些原本都是企业方说了算的事情,今后,在新疆全区范围内,就要被改变了。记者从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下称《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
新疆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明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近年来新疆职工工资水平明显提高,各族人民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但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全区的劳动关系中还存在着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部分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有所下降;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少数民营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问题时有发生,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变相压低职工工资;一些企业同工不同酬;一些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矛盾。因此,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为职工群众的热切期盼。
《条例》经新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适用范围、协商代表、协商内容、协商程序、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的制定,为职工向企业有序表达合理的工资诉求开辟了一个新渠道,搭建了企业和职工相互沟通、共同发展一个新平台,为实现自治区民生的更大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条例》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及其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福利待遇、加班加点工资、医疗期待遇、带薪休假工资待遇;女职工、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待遇;变更、解除、终止工资集体协议的条件和程序;违约责任以及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基础则包括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其他有关情况。
职工方协商代表代表着职工利益,《条例》规定,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协商代表的工作岗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企业违反规定,无正当理由降低协商代表工资、福利待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补发其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协商代表不同意恢复工作的,将责令企业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