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3:4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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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禚山 闻锐) 只因一时贪心起,盗窃他人30万活期存折并支取了5万元,结果却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日前,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存单案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现年40岁的马某系该县某公司职员。今年1月26日晚,马某与公司经理高某一起共进晚餐。马某趁经理高某去卫生间方便之际,随手将其放在公文包中的一张30万元活期存折装进自己腰包,并于次日早晨让家人去银行最大限度地取现,“能取多少就取出多少”。因银行内部的防范机制制约,受托人一次性仅从存单中取出现金5万元。高某上班后翻检公文包,发现存单被盗后随即电话向银行挂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马某害怕罪行暴露,便指使委托取款人销毁存折。公安机关经过侦察,将马某抓获归案。案发后,马某亲属将已支取的赃款退缴。
  临沭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所盗窃的30万元活期存单属于能即时全部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存折面额应作为盗窃数额计算,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马某系初犯、偶犯,涉案赃款已由其亲属在案发后全部退还,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贪心的马某落得个“偷鸡不成反蚀米”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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