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7 08:33:3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23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
1999-01-19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行字[1996]第14号
发布日期:1999-01-19
执行日期:1999-01-19
吉林省高级人院:
你院吉高法〔1996〕5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问题,、行政未作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如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可参照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