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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增补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复函 2006-4-3 0:0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06]29号 发布日期:2006-4-3 执行日期:2006-4-3 公安部: 你部《关于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增加成员单位和调整成员的请示》(公部请(2006)1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为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召集人,调整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同意增加监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办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补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能源办副主任马富才为联席会议成员。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 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成 员:陈冀平 中央综治办主任 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张力军 环保总局副局长 孙华山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马富才 能源办副主任 苏树林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作然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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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增补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复函
2006-4-3 0:0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06]29号
发布日期:2006-4-3
执行日期:2006-4-3
公安部:
你部《关于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增加成员单位和调整成员的请示》(公部请(2006)1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为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召集人,调整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同意增加监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办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补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能源办副主任马富才为联席会议成员。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
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成 员:陈冀平 中央综治办主任
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张力军 环保总局副局长
孙华山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马富才 能源办副主任
苏树林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作然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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