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4 00:29:1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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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84-2-18
执行日期:1984-2-18
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呈请批准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直接领导。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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