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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 15:14:27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发布者 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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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交法顾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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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操作指引
1.【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依法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侵权人户籍所在地、侵权人经常居住地其中一个标准进行计算;此外,如果受害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高于上述三地标准的,可以请求适用该标准;因此,受害人实际可以选择5个地区中的最高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2.【户口类型】残疾赔偿金以相应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
3.【赔偿指数】残疾赔偿指数一般按伤残评定的等级计算,一级为100%,每级依次降低10%,伤残等级较轻但严重妨碍劳动的可以适当调高赔偿指数,伤残等级较高但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的可以适当调低赔偿指数。
4.【赔偿年限】残疾赔偿年限一般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上述计算的赔偿年限届满后,受害人仍健在的,依法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适当的赔偿年限。
5.【伤残评定】伤残评定的政府指导价为700元,市场价格可能有所浮动,实际费用依法可以主张侵权人进行赔偿。
6.【评残时机】不同的伤残情况在不同的时间进行评定伤残等级可能会出现不同。
二、法律依据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005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纠纷一案所涉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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