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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09:10:33 班华斌律师 管理员 发布者 0660
法规索引
发布部门: 公安部
发布文号: 公交管〔2000〕98号
发布日期: 2000-06-05
实施日期: 2000-06-05
法规效力: 有效
废替修文件: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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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
公交管〔2000〕98号
最高人民法院执法工作办公室:
你办法5月23日来函收悉,现复函如下:
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证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相关专题:机动车所有人 (8/9)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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