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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寻找《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 因准备遗嘱的相关材料,了解到《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但因为《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发布,对于其效力问题, 表示怀疑。 遂至最高院官网查询,在最高院官网,“权威发布”栏目,针对所公布的165个司法性质文件逐个阅读,一无所获。仍不死心,又在法律图书馆网站上查询到该《意见》,显示现行有效。 但,不论是北大法律信息网,还是法律图书馆网,都是民间网站,其权威性自然值得怀疑,我只得继续在最高院官网上寻觅。或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在最高院官网里有个链接是“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进去,在“便民指南”里有法律法规查询,继续点击,进入“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终于,在这里找到了《意见》。但可恨的是,在“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页面下,有重要提示,请注意,是重要提示,内容如下:“本系统中的信息仅供参考,在正式场合使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试问,《意见》是否现行有效?我应该去问谁?谁能够给我权威而确信的答复? 耗费三个多小时,却还是得不到答案,令人气愤! 二、 法律公开 不论古今中外,也不论是法律人或普通民众,更不论是何种法律流派,大家至少有一个共识:法律应该公开。 现如今的法律,多如牛毛,而人大的法律或法院的司法解释或政府部分规章,也并没有说不公开。但,仅仅公开就够了么?仅仅在自己部门的官网简单罗列就足够了么? 以重庆某法院一真实案例为例,重庆社保部门指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后来在多少年多少日被废除了,法官据此驳回原告诉请;但原告律师又找到法官,找出重庆社保部门官网的另外一个规定,原来被废除的又恢复生效。法院也只能对案件进行再审,改判。 又如笔者这次找寻《意见》是否现行有效的依据,找了大半个晚上,仍然悬而未决。 三、 现实中的法律研究 一方面,通过中国知网或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法律,是要付费的,什么时候老百姓想了解法律也需要支付费用了?另外一方面,是免费的,通过法律图书馆网站查询,但其是民间组织,即使是门户网站,但其权威性和准确性仍然会受到质疑。另外,则是去最高院、最高检、全国人大和各级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官网查询,耗时耗力,不一定能查询到;查询到了也不一定就百分百确定是否现行有效! 而律师助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就是查询法律法规;由此可见,查询法律法规之难,何其耗时耗力。 四、 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网的比较分析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炮而红,自此,法院的判决书都要到网上了,任何普通民众都是可以免费而便捷的查询大多数的判决书了,这不得不说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 中国执行信息网,虽然并未如裁判文书网那样一炮而红,但由于具有较大的实际意义,对推动案件执行也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普通民众对于其也是相当支持与鼓励。 但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呢?是啥?普通百姓知道这个的绝对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而作为学习了法律四年多,逛了高院官网这么多次的我,今晚要不是被逼急了,说不定还寻不见“她”呢? 找到法律条文容易,但一下子就能够系统而确定的找到法律条文,并确信是否现行有效?就并不见得那么容易了。 或许大家都忙着立法,忙着修改,忙着出司法解释了,但,我们为何不腾出那么一丝丝的时间,对我们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司法解释进行一个系统的整理呢?互联网的时代既然到来,为何我们就不可以更充分的利用呢?大数据时代到来,我们为何就不利用这个大数据呢? 难道以为我们还需要这么劳心劳力的去寻找法律吗? 法律,Mydear,你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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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寻找《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
因准备遗嘱的相关材料,了解到《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但因为《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发布,对于其效力问题, 表示怀疑。
遂至最高院官网查询,在最高院官网,“权威发布”栏目,针对所公布的165个司法性质文件逐个阅读,一无所获。仍不死心,又在法律图书馆网站上查询到该《意见》,显示现行有效。
但,不论是北大法律信息网,还是法律图书馆网,都是民间网站,其权威性自然值得怀疑,我只得继续在最高院官网上寻觅。或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在最高院官网里有个链接是“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进去,在“便民指南”里有法律法规查询,继续点击,进入“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终于,在这里找到了《意见》。但可恨的是,在“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页面下,有重要提示,请注意,是重要提示,内容如下:“本系统中的信息仅供参考,在正式场合使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试问,《意见》是否现行有效?我应该去问谁?谁能够给我权威而确信的答复?
耗费三个多小时,却还是得不到答案,令人气愤!
二、 法律公开
不论古今中外,也不论是法律人或普通民众,更不论是何种法律流派,大家至少有一个共识:法律应该公开。
现如今的法律,多如牛毛,而人大的法律或法院的司法解释或政府部分规章,也并没有说不公开。但,仅仅公开就够了么?仅仅在自己部门的官网简单罗列就足够了么?
以重庆某法院一真实案例为例,重庆社保部门指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后来在多少年多少日被废除了,法官据此驳回原告诉请;但原告律师又找到法官,找出重庆社保部门官网的另外一个规定,原来被废除的又恢复生效。法院也只能对案件进行再审,改判。
又如笔者这次找寻《意见》是否现行有效的依据,找了大半个晚上,仍然悬而未决。
三、 现实中的法律研究
一方面,通过中国知网或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法律,是要付费的,什么时候老百姓想了解法律也需要支付费用了?另外一方面,是免费的,通过法律图书馆网站查询,但其是民间组织,即使是门户网站,但其权威性和准确性仍然会受到质疑。另外,则是去最高院、最高检、全国人大和各级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官网查询,耗时耗力,不一定能查询到;查询到了也不一定就百分百确定是否现行有效!
而律师助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就是查询法律法规;由此可见,查询法律法规之难,何其耗时耗力。
四、 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网的比较分析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炮而红,自此,法院的判决书都要到网上了,任何普通民众都是可以免费而便捷的查询大多数的判决书了,这不得不说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
中国执行信息网,虽然并未如裁判文书网那样一炮而红,但由于具有较大的实际意义,对推动案件执行也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普通民众对于其也是相当支持与鼓励。
但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呢?是啥?普通百姓知道这个的绝对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而作为学习了法律四年多,逛了高院官网这么多次的我,今晚要不是被逼急了,说不定还寻不见“她”呢?
找到法律条文容易,但一下子就能够系统而确定的找到法律条文,并确信是否现行有效?就并不见得那么容易了。
或许大家都忙着立法,忙着修改,忙着出司法解释了,但,我们为何不腾出那么一丝丝的时间,对我们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司法解释进行一个系统的整理呢?互联网的时代既然到来,为何我们就不可以更充分的利用呢?大数据时代到来,我们为何就不利用这个大数据呢?
难道以为我们还需要这么劳心劳力的去寻找法律吗?
法律,Mydear,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