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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婚前、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2015-4-1 09:40:17
覃达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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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男,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
乙方: ,女,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
甲、乙方为了明确婚前、婚后双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归属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原则,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的婚前、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归属作以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及归属
(一) 甲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 房屋:
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饰、家具、家电,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该房屋的收益部分均归甲方个人所有;
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饰、家具、家电,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该房屋的收益部分均归甲方个人所有;
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饰、家具、家电,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该房屋的收益部分均归甲方个人所有。
2、 车辆:
登记在甲方名下,车牌号为 的 型号汽车、车牌号为 的 型号汽车、车牌号为 的 型号汽车,上述 辆汽车均归甲方个人所有。
3、 银行存款:
户名为甲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户名为甲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户名为甲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4、 股权:
以甲方名义持有的 公司 股权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该股权产生的分红、转让该股权的增值收益部分等,均归甲方个人所有;
以甲方名义持有的 公司 股权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该股权产生的分红、转让该股权的增值收益部分等,均归甲方个人所有。
5、 股票:
以甲方名义持有的代码为: 、 、 的股票,上述共 支股票及对应的财产价值、增值收益均归甲方个人所有。
6、 其它甲方个人财产:
详见附件财产详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下的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均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 乙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 房屋:
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饰、家具、家电,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该房屋的收益部分均归乙方个人所有;
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饰、家具、家电,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该房屋的收益部分均归乙方个人所有;
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饰、家具、家电,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该房屋的收益部分均归乙方个人所有。
2、 车辆:
登记在乙方名下,车牌号为 的 型号汽车、车牌号为 的 型号汽车、车牌号为 的 型号汽车,上述 辆汽车均归乙方个人所有;
3、 银行存款:
户名为乙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户名为乙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户名为乙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4、 股权:
以乙方名义持有的 公司 股权为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该股权产生的分红、转让该股权的增值收益部分,均归乙方个人所有;
以乙方名义持有的 公司 股权为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该股权产生的分红、转让该股权的增值收益部分,均归乙方个人所有
5、 股票:
以乙方名义持有的代码为: 、 、 的股票,上述共 支股票及对应的财产价值、增值收益均归乙方个人所有。
6、 其它乙方个人财产:
详见附件财产详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下的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均为乙方婚前个人财产。
(三) 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
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及基于以上财产所得增值、收益及孳息均归甲、乙方各自个人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及基于以上财产所得增值、收益及孳息,仍归甲、乙双方各自个人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一方完全享有其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包括对其个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二、 关于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分配
(一)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甲、乙双方的工资、奖金;
2、 甲、乙双方使用共同共有的资金投资开发商业项目及其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甲、乙双方各自使用个人所有而非双方共同共有的资金投资开发的商业项目及其收益,属投资方个人所有;
3、 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等),其权属凭证上明确登记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其权属凭证上明确登记所有权为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4、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5、 除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中约定的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外,婚后甲、乙双方各自的其他收入、所得,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出资购置的权属凭证上只登记一方为所有权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个人所有的财产,均为婚后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 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1、 双方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中的约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双方婚前、婚后的个人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
2、 如出现甲、乙双方均有过错或无法确认过错方的情形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共同共有”,实行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制;
3、 如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分配:在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再加上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每增加1年,有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增加分配2.5%的财产。(即,无过错方应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50%+2.5%×N,其中N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的年数,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N最高为20)。
三、 对女方(乙方)的特别补偿条款
如因男方(甲方)出现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男方(甲方)应向女方(乙方)支付补偿金: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对乙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经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
(4) 其他因男方过错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除需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第3项的约定分割共同财产外,男方还需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每增加1年,应向女方(乙方)增加补偿50万人民币,补偿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即,男方(甲方)应支付给女方(乙方)的补偿额=50万人民币×N,其中N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数,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高补偿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四、 关于债务承担的问题
甲、乙双方对婚前、婚后各自因个人投资、个人消费所等产生的债务均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消费而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家庭共同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五、 关于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六、 关于协议的生效问题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贰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财产详细清单
一、 其它甲方个人财产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下的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
二、 其它乙方个人财产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下的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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