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6 13:29:5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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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教学区与公路距离不应少于80米、单办的小学、初中班数不超过30个班、学校要有6间功能活动室……昨天,记者从万州区教委获悉,日前,重庆市教委下发了《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小学和初中学校的办学条件作出标准化规定,今后新建义务教育学校要以这个标准配置,其中,初中生一个班的班额由54人减少到50人。
  万州区教委表示,这是重庆市首个对学校的选址、规划、装备、设施等全面规范的新标准,目前,万州接近60%的学校能达到这一标准。
  学校教学区离公路不少于80米
  万州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主要是针对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对于旧学校,则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该负责人表示。
  《标准》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设置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城市学校布点必须与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转户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农村学校布点应充分考虑人口、地理和交通等条件,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保留必要的教学点。
  义务教育学校选址应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的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学校教学区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城市干道或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少于80米。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应该保持适度规模。《标准》重新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其中,小学、初中班数一般不超过30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一般不超过18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一般不超过45个。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针对初中生的身心特点,初中生班额人数比以前少了4个,鼓励各地探索小班化教学。”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由于校点布置不均、校际之间存在差距,我市还有部分学校存在着大班额现象,其主要集中在三峡库区人口密集城镇。目前市教委正在进行专项治理,力争在2015年前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规定》还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规模作出要求,除了执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相关标准外,寄宿制小学每增加1名寄宿生,增加占地面积1平方米、校舍面积4.5平方米;寄宿制初中每增加1名寄宿生,增加占地面积1平方米、校舍面积5平方米。
  在学校的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方面,《标准》规定,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黑板、教具、学具等常用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合各学科教学的需要和创新性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照明、通风、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健康、安静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学校功能室按标准至少要配6间
  《标准》要求中小学校必须配齐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还要配备六大功能室器材设备,以保证开足开齐各门课程。必开的功能室包括: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等。
  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方面,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和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要按相关标准执行。比如,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须要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1间,小学要有1间科学实验室等。
  同时,义务教育学校还要有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等六大功能室,保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如果学校班级有12个班及以上,要求有音乐教室1间、体育器材保管室1间、美术教室1间、卫生室1间、综合实践(劳技)室1间、科技活动室1间。24个班以上的初中和小学应根据学校规模按比例增加功能室。
  学校阅览室人均藏书不少于15册
  《标准》还要求每校至少建好一套校园网络系统和一套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每班建好一套“班班通”设备。同时,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机比达到12:1.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等都要达到规定的配置要求。
  其中规定,学校要建有藏书室、师生阅览室,规模较大学校则建有图书馆。12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中生均藏书达到15册以上,12个教学班以下的小学、初中生均藏书达到20册以上。电子图书(含电子期刊)按纸质图书总量的30%配置。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
  师资配备寄宿制学校增加老师
  为方便农村孩子接受义务教育,重庆在全市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宿舍制学校,由于学生寄宿之后需要生活老师的管理,造成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生活管理老师缺口大,以致不少学校的任课老师在放学之后还要承担学生的生活服务工作。
  为解决这一尴尬,《标准》首次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增加教师编制,其规定:实行寄宿制的义务教育学校,200名以下住宿生可核定附加教师编制2~3个,200名以上的每增加150名住宿生可增加教师编制1个。
  《标准》还规定了单设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生200名以上)配备专职卫生保健工作人员1名;中心小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工作人员1名,以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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