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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荐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典型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6-7-13 15:41 发文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文 号:国资厅发宣传[2006]36号 发布日期:2006-7-13 执行日期:2006-7-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 自1999年以来,原国家经贸委与中宣部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每年推出10户全国国有企业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逐步形成了制度。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每年也将此项工作列为宣传报道的重点,相继推出了一批国有企业典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我委将会同中宣部继续做好全国国有企业典型宣传报道工作。现就推荐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典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条件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坚持自主创新、实施“走出去”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推荐名额 地方国资委可推荐1-2个先进典型。中央企业可自荐本企业,也可推荐1-2个下属重要子企业。 三、其他事项 (一)推荐材料包括:企业总体介绍以及近年改革发展成效、做法和经验。 (二)请于2006年7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一并送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宣传工作局。 联系人:企业改革局企业管理处 陈晓飞 宣传工作局新闻处 苏桂锋 联系电话:010-63192486(陈晓飞) 63193503、13801398428(苏桂锋) 传 真:010-63193509 电子邮箱: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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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荐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典型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6-7-13 15:41
发文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文 号:国资厅发宣传[2006]36号
发布日期:2006-7-13
执行日期:2006-7-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
自1999年以来,原国家经贸委与中宣部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每年推出10户全国国有企业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逐步形成了制度。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每年也将此项工作列为宣传报道的重点,相继推出了一批国有企业典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我委将会同中宣部继续做好全国国有企业典型宣传报道工作。现就推荐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典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条件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坚持自主创新、实施“走出去”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推荐名额
地方国资委可推荐1-2个先进典型。中央企业可自荐本企业,也可推荐1-2个下属重要子企业。
三、其他事项
(一)推荐材料包括:企业总体介绍以及近年改革发展成效、做法和经验。
(二)请于2006年7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一并送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宣传工作局。
联系人:企业改革局企业管理处 陈晓飞
宣传工作局新闻处 苏桂锋
联系电话:010-63192486(陈晓飞)
63193503、13801398428(苏桂锋)
传 真:010-63193509
电子邮箱: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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