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期提供了一批证券期货市场相关失信信息(详见部网站
http://www.moc.gov.cn通知公告)。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利用好上述失信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附件:1.证券期货市场行政处罚信息
2. 证券气候市场纪律处分信息
3. 证券期货市场市场禁入信息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16年6月1日
附件1.证券期货市场行政处罚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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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证券气候市场纪律处分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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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证券期货市场市场禁入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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