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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5 11:42:41 班华斌律师 管理员 发布者 01131
法规索引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发布文号: [2015]民一他字第6号
发布日期: 2015-09-03
实施日期: 2015-09-03
法规效力: 有效
废替修文件: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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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
([2015]民一他字第6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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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2015年9月30日
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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