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3:2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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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辛成 江检) 平时偷铜线的案子见多了,但这次偷铜线的小偷半路上遇见了行人,竟被敲诈勒索了一回。9月11日上午,浙江省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肖某和计某在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芝公寓附近的高架桥下相约一起去吃烧烤,路上远远的看见有个人(李某)走来,走路的样子有点奇怪。肖某凭自己经验觉得那人的腿上肯定绑了什么东西,于是便上前盘问,原来李某是附近工厂的员工,腿上绑着的是刚从厂里偷来的10公斤铜线(价值人民币610元)。于是,肖某以将李某送入派出所为要挟,敲诈他刚盗窃所得的铜线及人民币1000元。
  对此,肖某在法庭上称,铜线和1000元钱是李某自己提出来给他的,其得到铜线后,路上遇到了一个骑三轮车收废品的人,于是他和计某便把那两块铜以每斤26元的价格卖给了收废品的人,一共卖了300余元,得来的钱两人进行了平分。
  而计某却说,肖某与其是事先约好的,在碰见腿上带着铜线的李某时,肖某便让他把铜交出来,并敲诈他1000元。再以每斤27元将铜线卖给了路上的废品站,大概有20斤,一共卖了500余元,得来的钱两人平分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威胁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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