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7-21 15:48:1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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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流失加剧的大环境下,系统内尤其是基层的司法人员,对司法改革寄予了更为迫切的期待。而近日,北京某基层法院39岁的法官张伟主动辞职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在他做决定前后,该法院又有两名年轻法官选择离开。(7月19日《北京青年报》)
     看了这条新闻,可以说一点都不惊奇,因为其印证了我对司法改革的担忧——虽然新一轮司法改革已经迈开了脚步,但是由于没有去解决法院民事审判案多人少和监督的基础问题,就很有可能成为沙滩上的城堡,司法改革最后改来改去,不但没有能留住优秀的法官人才,反而会引发新一轮法官的辞职潮。
        在司法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曾经因为监督问题,搅得检察改革天翻地覆的。设立人民监督员制度、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至今让检察机关如履薄冰。而法院的一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口号,如同呼叫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一样顺理成章,就把大权交给了法官。
        裁判权,不起诉权,孰轻孰重?检察委员会,法官又孰轻孰重?总让人觉得我国的司法改革没有了逻辑——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当然,我绝不是嫉妒法官可以拥有比检察委员会更大的权力,而是担忧在案多人少的环境下,法官又失去监督之后的前程问题。
        裁判权受庭长、院长的监督制约,是民事行政审判权的基本监督条件,现在却被视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之弊端。雾里看花,除去是真是假不说,这种话也只有在我们需要用一种新的东西去取代之时,才会如此大胆的否定。即使如此,可是要知道,法官是做不了神仙的呀!
        在当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一是民事审判案多人少诉讼爆炸,二是民事审判监督缺位。这是司法改革绕不过去的两大难题。民事审判的案多人少,已经让法官疲惫不堪,开始悄然抵抗。现在合议庭名存实亡,以鉴代审,鉴定人员不出庭质证,司法和法律成了两张皮。而案多人少,又使上级法院“怜香惜玉”,审级监督形同虚设。二者恶性循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于是才有了司法公信力下降的严重问题,让法官没有了职业的荣誉感。
        而现在的司法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这些问题,而是试图以所谓的高待遇去留住优秀的法官人才。而实际上,所谓的高待遇,却是以法官的精英化为目标,让更多的法官走向司法辅助岗位为代价,法官的待遇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提高。这对法官来说,更像是猴子捡到姜——吃也不是,丢也不是。而失去监督的民事审判权力,很可能就是法官人生时时刻刻都面临的一个陷阱,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掉下去。
        当前出台的一些司法改革措施看起来非常美丽。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省级统一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一管理机制,一套一套,责任,权利与义务似乎都有了,可惜的是,它却是建筑在一片沙滩上的城堡,风雨飘摇。
    司法改革需要源头活水。
    首先,必须解决民事审判工作案多人少的根本问题,完成审判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基本配置,分流行政管理纠纷,让法官像法官。我国的民事审判工作在理念上已经远远落后发达国家,多元的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司法制度早就在一些国家应运而生,在美国,行政法官的数量远远超过司法官员,而且正在迅速发展。我国的法官不是神仙,要让法官有时间享受生活,才能谈的上体面的生活。
    其次,检察机关要通过向人大报告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对具体枉法裁判案件进行质询,使案件得到更高层次的监督,让法院院长没有脸面,从而督促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转,才能与枉法裁判行为抗衡,防止法官落入陷阱。要让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既取得监督效果,又不影响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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