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8-11 16:16:1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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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无罪判决”遇到苦主“以死抗争”2014年08月10日16:20王学堂
  这些年,如果你关注司法,你会发现,我们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无罪判决率在持续走低。
  因为法律程序设计越来越精密?司法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的法治程度越来越高?
  估计郑渊洁老师的童话也不敢这样写。
  其实,中国的无罪判决率低确实与我们的国情有关。
  1996年8月25日,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一起命案,村民周继鼎一家五口深夜被砍,其女当场死亡。
  人命关天,人命大于天,说的都是在我们国人心目中出人命是天大的事。
  为了回应民众的诉求,我们中国警方有个词叫“命案必破”,相信这也是全世界没有的。
  中国的破案率之高,除了“不破不立”等黑数因素,警方强烈的破案动因也是要肯定的。
  冤有头债有主。
  于是,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5人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抓捕,并迅速招供。
  随后检方提起公诉。
  因为“矛盾点多”,尤其是控方证人当庭翻证,阜阳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决定宣告五人无罪。
  5个人,全部无罪释放,这可谓司法史上的重大决定。阜阳法院也可谓秉公执法的模范!
  但事情并不这么简单。
  1998年10月16日,被害人周继鼎冲入审判长的办公室服毒自杀。
  于是,案件结果峰回路转:因犯故意杀人罪,周继坤、周家华判处死刑,周在春判处无期徒刑,周正国和周在化各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两人死缓、一人无期、两人15年有期徒刑。
  现在,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复查中,估计结果很快就水落石出。
  如果不出大的周折,相信读者诸君也能猜测出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
  警方破案,有错吗?
  没有。
  检方公诉,对不对?
  对,刑诉法是这样规定的。
  阜阳法院判决无罪有错吗?
  当然没有,疑罪从无。
  那因为被害人服毒自杀就改判,对吗?
  当然不对。
  相信这个案件,即便结果是无罪,大家都不认为自己有错。
  警方说我们是抓错了,可能有点非法证据,但我们只是初步证据,你检察院法院说了算,再说你如果说不是他们5个干的,最好给我们找出到底谁是真凶。
  检方说公安做饭法院吃饭我们就是端饭的,你判决无罪有罪那是你的事,我们走的是程序,是过程。
  一审法院法官说我们哪有错,我们都想判无罪了。谁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害人死在了法院,我们担当不起啊!再说不是有二审法院把关嘛!
  二审法院说,你这不是矛盾上交吗?一审查清事实很重要。
  再说,我们这不是把死刑改判死缓了,留有余地不容易啊?!
  被害人家属说,我们家人死了,二年多了,你竟然判决坏人无罪,这不是“向活不向死”吗?司法真腐败!
  被告人说,天大冤枉,我们真的是无辜的!
  我们看到,大家都没有错。
  那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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