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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九十一条【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如何申请支付令】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解释】本条是关于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如何申请支付令的规定。 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这是指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没有给付金钱等其他债务,如果申请人虽然对债务人有债权,但也有债务,就不能申请支付令。比如,甲和乙签订了购销钢材的合同,甲如约履行债务后,乙不按期给付价款,这时甲对乙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如果甲要求乙支付货款前还没有发货,其对乙还有对待给付义务,就不能申请支付命令。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能够送达,指能够通过审判人员、法警直接送达,或者通过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送达到受送达人手中。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不能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还要符合下列程序要求: 1.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事实,指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及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事实。对于提出的事实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2.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哪个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取决于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比如,如果是因合同关系请求对方给付金钱,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如果是借贷关系,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如果是追索航空事故损害赔偿费用,可以向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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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九十一条【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如何申请支付令】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解释】本条是关于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如何申请支付令的规定。
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这是指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没有给付金钱等其他债务,如果申请人虽然对债务人有债权,但也有债务,就不能申请支付令。比如,甲和乙签订了购销钢材的合同,甲如约履行债务后,乙不按期给付价款,这时甲对乙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如果甲要求乙支付货款前还没有发货,其对乙还有对待给付义务,就不能申请支付命令。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能够送达,指能够通过审判人员、法警直接送达,或者通过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送达到受送达人手中。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不能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还要符合下列程序要求:
1.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事实,指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及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事实。对于提出的事实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2.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哪个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取决于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比如,如果是因合同关系请求对方给付金钱,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如果是借贷关系,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如果是追索航空事故损害赔偿费用,可以向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