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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防震减灾条例》今起施行多处法规在全国属首创 今天(12月01日)起,《贵州防震减灾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创造了国内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面的多个突破。 其中用法规的形式确定学校每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地震紧急疏散演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该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等多处法规,在全国的防震减灾法规中属于首创。 正因为《贵州防震减灾条例》在地方性立法中的多处首创和突破,我省本月初将作为5家发言单位之一,在重庆开展的主要由西部10个省区参加的全国防震减灾地方立法交流大会上做主题发言。 昨天下午1点左右,记者就“地震发生时该怎么办”与贵阳市第一实验小学的学生进行了交谈,只有极少数学生说出钻到沙发、桌子底下或者跑到室外等方法。 “那如果操场两边房子倒下来,也会砸到我们啊。”一小男孩表达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他的话直接触及了《贵州防震减灾条例》在地震避难场所方面的突破。同时,我省也正围绕全省校舍安全,投入14.92亿元对抗震设防不达标的校舍进行加固防震,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已完成70%,预计明年全部完工。 部分首创法规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主管部门应该会同相关部门,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纸,并加强对村镇建筑抗震设防的技术指导,工匠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2、县级以上政府将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将听取本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专门的工作汇报。 3、要求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避难演练和设置专门地震应急疏散通道。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学校操场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5、教育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作为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工程,应该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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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防震减灾条例》今起施行多处法规在全国属首创
今天(12月01日)起,《贵州防震减灾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创造了国内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面的多个突破。
其中用法规的形式确定学校每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地震紧急疏散演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该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等多处法规,在全国的防震减灾法规中属于首创。
正因为《贵州防震减灾条例》在地方性立法中的多处首创和突破,我省本月初将作为5家发言单位之一,在重庆开展的主要由西部10个省区参加的全国防震减灾地方立法交流大会上做主题发言。
昨天下午1点左右,记者就“地震发生时该怎么办”与贵阳市第一实验小学的学生进行了交谈,只有极少数学生说出钻到沙发、桌子底下或者跑到室外等方法。
“那如果操场两边房子倒下来,也会砸到我们啊。”一小男孩表达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他的话直接触及了《贵州防震减灾条例》在地震避难场所方面的突破。同时,我省也正围绕全省校舍安全,投入14.92亿元对抗震设防不达标的校舍进行加固防震,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已完成70%,预计明年全部完工。
部分首创法规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主管部门应该会同相关部门,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纸,并加强对村镇建筑抗震设防的技术指导,工匠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2、县级以上政府将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将听取本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专门的工作汇报。
3、要求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避难演练和设置专门地震应急疏散通道。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学校操场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5、教育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作为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工程,应该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