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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就是法官说了算2014年09月24日14:45法律读品 法治就是法官说了算是不太准确的说法。准确说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就是司法最终解决,凡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冲突后,其他机制无法解决的,司法是最后的解决机制。第二层意思,司法解决实际上就是由处理案件的法官解决。第三层意思,法官的解决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改变。极少数情况下要改变确定的裁判的,也只能根据再审程序由再审法院法官通过审理予以改变。 法官说了算的本质是法律说了算,而法律说了算就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如果法官说了不算,那只能是另外一些人说了算,总要有人说了算的。另外一些人说了算,必定就是人治。有人会说也不一定啊,另外一些人也可以根据法律说了算的,如果他们懂法律又尊重法律。说这话的人其实糊涂到家了。要保证法治,必须将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权力统一交给一群法律专家,也就是法官,这样才能保证法律得到最大程度的贯彻。如果不是这样,就会出现三方面问题。一方面,会有很多不懂法律或者无视法律的人说了算,他们或者以法律的名义践踏法律,或者干脆把法律扔在一边。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在法官说了不算的社会,其他当权者会比法官更具备让法律说了算的能力和诚意。另一方面,就算法官以外的当权者比法官更懂法律也更尊重法律,只要他们说了算就依然践踏了法治。因为他们对法官权力的侵占本身,为更大范围的当权者无视法律提供了借口,打开了缺口。比如允许一个的确能够治好病的江湖游医开诊所,结果一定是为更多的江湖游害人健康和性命开启祸端。第三方面,法官说了不算,其他当权者说了算,而法律又不能规定到底那些法官之外的当权者说了算,结果必然是民众不知道到底谁说了算。连到底谁说了算都搞不明白,民众怎么可能相信法律会说了算?而且,由于不知道到底谁说了算,陷入纠纷的老百姓只要不愿意接受纠纷的解决结果,就会不停地挑战结果,直到如愿以偿为止。所谓“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即与此有关。 目前强调法官说了算,比较容易受到的质疑是,法官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现象严重,不能期待法官恪守法律和维护公正。如此质疑固然有道理,但不能推翻法官说了算这一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首先,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法官司法腐败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是两个层面问题。司法不公可能与法官的腐败有关,也可能无关。比如法官不能独立审判,违心做出不公正判决,这时候法官说了不算就是司法不公的原因。其次,要让法官公正司法必须确保法官说了算,也就是独立审判。法官不能独立审判,意味着法官即使想要维护公正也往往无能为力。而且,一个说了不算且不得不经常违背真实意愿作出不公正判决的法官,人格尚且难以完整,更不可能有职业荣誉感和维护公正的使命感。再者,法官腐败固然有损公正,但要实现公正应当从消除法官腐败着手,而不是取消法官的最终解决权。就象不能因为外科医生收红包,就让医生一边凉快去,让电线杆上贴广告的江湖游医们或者屠夫们去动手术。让法官群体变得廉洁其实不难,关键在于愿不愿意建立一系列可以让法官廉洁的制度。在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法官普遍廉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别跟我说什么中国人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法官无法廉洁,香港法官也是中国人不照样廉洁吗。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法官说了算必然意味着没有绝对公正。中国人一方面享受不到起码的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又对司法公正有着绝对的要求。就象有的男人连老婆也娶不到,却非要找个绝代佳人不可。很多案件的事实判断本来无法绝对客观,法律适用本来无法绝无争议,但纠纷总要有个了断。由法官说了算,对于没有绝对公正处理结果的纠纷来说,有了一个最终了断的机制。虽然结果无法绝对公正,但若是法官恪守职业道德和程序正义,这样的解决依然具有正当性。只有法官说了算的纠纷解决机制,才能培养民众理性的诉讼观,走出绝对公正的偏执和虚妄,在得到可实现的公正的同时,避免陷入没完没了和苦不堪言的诉讼或者信访泥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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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就是法官说了算2014年09月24日14:45法律读品
法治就是法官说了算是不太准确的说法。准确说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就是司法最终解决,凡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冲突后,其他机制无法解决的,司法是最后的解决机制。第二层意思,司法解决实际上就是由处理案件的法官解决。第三层意思,法官的解决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改变。极少数情况下要改变确定的裁判的,也只能根据再审程序由再审法院法官通过审理予以改变。
法官说了算的本质是法律说了算,而法律说了算就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如果法官说了不算,那只能是另外一些人说了算,总要有人说了算的。另外一些人说了算,必定就是人治。有人会说也不一定啊,另外一些人也可以根据法律说了算的,如果他们懂法律又尊重法律。说这话的人其实糊涂到家了。要保证法治,必须将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权力统一交给一群法律专家,也就是法官,这样才能保证法律得到最大程度的贯彻。如果不是这样,就会出现三方面问题。一方面,会有很多不懂法律或者无视法律的人说了算,他们或者以法律的名义践踏法律,或者干脆把法律扔在一边。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在法官说了不算的社会,其他当权者会比法官更具备让法律说了算的能力和诚意。另一方面,就算法官以外的当权者比法官更懂法律也更尊重法律,只要他们说了算就依然践踏了法治。因为他们对法官权力的侵占本身,为更大范围的当权者无视法律提供了借口,打开了缺口。比如允许一个的确能够治好病的江湖游医开诊所,结果一定是为更多的江湖游害人健康和性命开启祸端。第三方面,法官说了不算,其他当权者说了算,而法律又不能规定到底那些法官之外的当权者说了算,结果必然是民众不知道到底谁说了算。连到底谁说了算都搞不明白,民众怎么可能相信法律会说了算?而且,由于不知道到底谁说了算,陷入纠纷的老百姓只要不愿意接受纠纷的解决结果,就会不停地挑战结果,直到如愿以偿为止。所谓“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即与此有关。
目前强调法官说了算,比较容易受到的质疑是,法官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现象严重,不能期待法官恪守法律和维护公正。如此质疑固然有道理,但不能推翻法官说了算这一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首先,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法官司法腐败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是两个层面问题。司法不公可能与法官的腐败有关,也可能无关。比如法官不能独立审判,违心做出不公正判决,这时候法官说了不算就是司法不公的原因。其次,要让法官公正司法必须确保法官说了算,也就是独立审判。法官不能独立审判,意味着法官即使想要维护公正也往往无能为力。而且,一个说了不算且不得不经常违背真实意愿作出不公正判决的法官,人格尚且难以完整,更不可能有职业荣誉感和维护公正的使命感。再者,法官腐败固然有损公正,但要实现公正应当从消除法官腐败着手,而不是取消法官的最终解决权。就象不能因为外科医生收红包,就让医生一边凉快去,让电线杆上贴广告的江湖游医们或者屠夫们去动手术。让法官群体变得廉洁其实不难,关键在于愿不愿意建立一系列可以让法官廉洁的制度。在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法官普遍廉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别跟我说什么中国人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法官无法廉洁,香港法官也是中国人不照样廉洁吗。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法官说了算必然意味着没有绝对公正。中国人一方面享受不到起码的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又对司法公正有着绝对的要求。就象有的男人连老婆也娶不到,却非要找个绝代佳人不可。很多案件的事实判断本来无法绝对客观,法律适用本来无法绝无争议,但纠纷总要有个了断。由法官说了算,对于没有绝对公正处理结果的纠纷来说,有了一个最终了断的机制。虽然结果无法绝对公正,但若是法官恪守职业道德和程序正义,这样的解决依然具有正当性。只有法官说了算的纠纷解决机制,才能培养民众理性的诉讼观,走出绝对公正的偏执和虚妄,在得到可实现的公正的同时,避免陷入没完没了和苦不堪言的诉讼或者信访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