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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16:11:2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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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为何迟迟未能编纂?2014年11月13日16:19腾讯网
  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其原因在于,宪法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而民法是在宪法指导下,规定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及所有权制度,规定公民、法人基本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行使规则,以及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保护制度。民法典关系到国家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以至于国家的根本利益分配,是国家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因此,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否健全,须以民事立法的健全为前提,其标志是有一部完善的民法典。
  法国完成世界第一部民法典
  1792年9月22日,统治法国上千年的君主制被废除,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宣布成立。1799年11月,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成立执政府。1800年8月21日,拿破仑成立由4名委员组成的“民法起草委员会”,亲自领导,甚至一条一条地组织专家讨论,完成了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即《法国民法典》,凡2280余条,于1804年3月21日公布。
  在《法国民法典》之后,几乎所有的大陆法系国家,包括一些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民法典,并且将民法典作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也都在革命胜利后较短的时间里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在十月革命后,苏联于1922年制定了《苏俄民法典》。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轶说,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把民法典奉为人民权利的宣言和民族精神的缩影。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等大陆法系主要大国的民法典,都是在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的关键时期被制定出来的。
  我国民法典出台波折多
  中国民法典建设从清末维新变法开始,至今已经一百多年了。
  据了解,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但受当时的历史条件所限,始终未能完成。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鉴于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有分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先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单行法,在条件成熟后再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我国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条件
  曾两次向全国人大提出制定民法典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研究员孙宪忠说,首先应该修改民法通则,形成民法典的总则,并在此基础上梳理、整合、编纂形成民法典。王利明表示,对法学界呼吁已久的制定人格权法的建议,也可以借助民法典的编纂实现。这符合人格权保护在现代民法典中的发展趋势,彰显我国“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申卫星认为,制定民法典有两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一是要高度认识到体系化民法典的价值,特别是在形式理性的指引下,保证民事立法的科学性。二是要有个明确的时间表,这样才能有效推进民法典的编纂。在构建民法典的体系中,最重要的是民法典内在体系的构建。内在体系就是法律应该由什么样的精神来统领的问题。
  我国制定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在制定法层面,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基本民事法律,但多年来立法机关奉行的分阶段、分步骤、粗线条的立法方针,造成目前法律法规既多且乱、虽多却漏、多且重复的矛盾现状,再加上数量众多的司法解释,使得我国的民商事法律领域成为一个迷宫。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可以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各个层面发挥单行法难以起到的积极作用。
  意大利学者那塔利诺·伊尔蒂曾言:“安全的感觉来自于社会深层次的结构。”在形成和巩固社会深层次的结构中,民法典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力量,民法典的制定将促使社会秩序趋于稳定,使人们的生活具有长久的可预期性。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多年,我国已经逐步迈向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稳定的成熟国家,这一社会基础既为民法典的制定奠定了基础,也使得民事立法迈向法典化。 (腾讯新闻综合人民网、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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