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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近日提请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设立“闽台邮政合作”专门章节,支持和鼓励闽台邮政合作与交流。 一直以来,福建省邮政管理局本着先行先试的精神,着力推动福建省邮政企业与台港邮政企业的合作。此前,福建局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与支持。4月16日,福建省省长苏树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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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近日提请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设立“闽台邮政合作”专门章节,支持和鼓励闽台邮政合作与交流。
一直以来,福建省邮政管理局本着先行先试的精神,着力推动福建省邮政企业与台港邮政企业的合作。此前,福建局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与支持。4月16日,福建省省长苏树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