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6 13:41:4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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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土地,不能强制流转农户承包地,不得截留、扣缴、挪用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或征地补偿费……这些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内容被明确写进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中,农民土地权益受到立法保护。
记者从24日湖北省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在会上介绍说,该条例根据上位法精神,结合湖北农村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强省提供了法制保障。
据了解,这部法规内容涵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保护、流转、权证管理、争议解决及法律责任等七章共62条。其中亮点和创新的地方是湖北提出了“三权分离”,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分离,为农村发展规模经营打下基础。
湖北省农业厅厅长祝金水在会上介绍,条例还明确规定政府要着力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档案管理及查询系统、完善土地承办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为土地承包经营提供全方位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中。
近几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呈现上升趋势。仅湖北省2011年就受理1.4万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为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全国各地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
新华社
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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