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6 13:42:2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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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银川市房屋租赁备案情况显示:非住宅租赁房屋有3.4万余套,已备案6031套,备案率仅为18%;住宅3.15万套,已备案331套,备案率为1.05%.隐形房屋租赁市场在整个租赁市场中所占的比重,远远超过了经过在房地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开租赁市场。
  目前,在银川市房屋租赁市场上,由于利益的驱动,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了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还有部分房主,将购买的住宅房出租给营业场所用作集体宿舍,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10月18日,记者从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租赁管理科了解到,今年新修订的《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10月9日起施行。
  出租房所有权人应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据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租赁管理科科长袁文彪介绍,新《条例》结合银川市实际情况呈现三方面亮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时,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转租必须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实践中,大多数承租人在不知所承租的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又层层转租,使租赁关系复杂化,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势比给债权及承租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新《条例》的这一规定,彻底根除了二房东转租行为,房主办理房屋转让、抵押手续时,如果房屋已出租,则必须出示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否组不予以办理,这样避免了租赁关系复杂化,给承租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对分割出租行为进行规范
  出租人将房屋分割出租的情况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一个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分割出租中的出租人擅自改变房屋构造结构,改变水、电、气线路等行为,影响房屋使用安全、防火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分割出租行为不仅因居住密度大而无法保障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条件,还因承租人过度占用公共资源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容易导致矛盾和纠纷。
  新《条例》对分割出租行为进行规范,不能片面的理解为禁止群租。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新《条例》旨在规范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分割出租行为,对以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合租行为并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条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进行合租。此外,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问题可通过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解决。“十二五”期间,银川市计划建设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12470套,确保租赁住房的供给稳定充足,惠及中低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居住。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物业企业、居民委定期上报房屋租赁信息。新《条例》充分管控各种信息渠道,维护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房屋租赁信息的渠道畅通,发挥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有的公共安全作用。住宅租赁房出租登记备案,今后主要有三种渠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平台交易的约占60%,成交后其应当代为备案;通过物业企业与居民委招租交易的约占25%,成交后其要上报信息;出租人在小区门口张贴小广告及媒体招租交易的约占15%,这部分要靠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租赁管理科去查。这样就大大减少了业主不经房屋登记备案,擅自出租房屋或发生群租扰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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