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5-1-23 14:52:0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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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杂志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综合性法治类刊物。主要面向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以法学研究和法律实施为研究主导,以“决策者的工具”为内容定位。     
      
    文/高铭暄
    导读:中国在国际法治话语体系中,不能仅当跟声者,更不能单纯扮演否定者,而须积极提出有建设性的引领方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理论,与西方法治观相比,更加符合中国当下国情,不仅在内容上有重大拓宽,更在体系上有坚实突破,这无疑给我国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
    如何提高中国法治话语权呢?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国民经济不断取得新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是基础,法治是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为经济服务,法治引导、规范和调节着经济。因此,两者的互动,既能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地发展,使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又能不断提升法治的水平。人民从切身利益感受到经济的活力,又能看到法治的威力,自然衷心拥护法治。法治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基础牢固了,底气十足了,就会树立起权威,主导着话语权。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还需不断完善。比如,规范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还在编纂起草之中,应当加大力量,加速进行;“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事关国家安全,也亟需制定,尽早出台;刑法虽基本完备,但根据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修正完善,如此等等。有了善法,才能良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法治话语权的根基和源泉,法律制定得好,话语才能有力,讲话才能征服听众。这是正本清源之道,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第三,不断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人民司法为人民。如何做到以民为本,真正使人民相信我们一切司法制度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设置的,使人民从每一个办理的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这是一篇做不完的大文章,不下大功夫、不花大力气、不坚持不懈地去做,是绝对完不成的。可是这方面的工作,对于提高中国法治话语权至关重要。司法工作是实施法律的工作,法律好不好,人们首先是透过司法工作这个窗口来观察、检验和评价的。所谓“察其言,观其行”,说得好不如做得好。司法工作真正做到人们的心坎中,使人们心服口服,崇敬之情油然而生,那么法律的权威就自然树立起来了,何愁没有法治话语权?!
    第四,要做好法治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外的宣传工作。新中国的法治道路,毋庸讳言是有过曲折的。建国之初,一边忙于社会改革,一边抓法制建设,法制逐步从无到有,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从50年代后期开始,上面指出“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运动接连不断,法制建设就开始萧条、停滞。1978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改革开放的春风沐浴全国,法制建设也因此得以重生,逐步走向繁荣。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做出的战略决策,使法学界、法律界倍受鼓舞,满怀信心地要努力为人民做出更大贡献。总之,最近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是伟大的,无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上都取得了光辉的业绩。对这些成就和业绩,我们要多做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让国际朋友了解,让全世界人民了解。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出版社以及研究会、论坛等各种平台,大力宣传中国法治的成就和进展、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要讲出气势,讲出特点,讲出优越性,当然也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要有干货,不搞假大空。我想通过这种方式,假以时日,中国法治的话语权必将越来越大,越来越高,越来越受欢迎。
   
    作者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来源:《人民法治》2015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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