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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历年真题主导方向 如何备考2006年司法考试
2014-3-4 10:33:58
[db:作者]
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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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5 9:49 类似备考的文章大概有很长时间没有写了,在门户网站看到很久以前的备考文章又重新拿出被发表,觉得媒体和考生是认可的,毕竟时间过去3年了。所以还是写下去。
一个考生是否能够通过最终决定的因素是应试能力,所有备考行为如阅读、聆听录音、记忆、归纳重点难点、做都是为了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在司法考试中有许多考生法学知识好的考生没有通过,而相对他们差一些的考生却通过了,这是为什么?因为后者应试能力强,尤其要强调的是针对司法考试的应试能力强。下面我们简要的介绍科学、合理并能够通过司法考试的方法和复习步骤。
备考期分两个阶段,阅读是基础
司法考试备考是一个要讲究策略的问题,考生懂得备考学习中的方法论。一般来讲,考生要投入6个月的时间备考,当然,也有理工科和正规法学院本科生只投入3个月时间就通过的情况,这要一个好的学历教育背景支撑;6个月的备考期主要由知识储备和应试能力提高两个阶段组成;法律知识的储备最佳途径:1、阅读辅导用书并结合聆听150小时名家名师授课录音(每年3月份——6月份),2、参加面授或网络教学辅导班(每年6月份——9月份)。应试能力由应试体能、应试心理、应试技巧等应试状态综合组成,提高的途径主要是历年试题的演练。
阅读辅导用书、聆听授课录音二者如果结合得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对辅导用书的学习主要是梳理、完善10多门部门法的知识体系,这是为应试能力提高而做的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所有考生必经的阶段。包括历年老考生也是通过一遍的阅读重新归纳知识点,温习重点、难点、考点恢复以前的备考状态的。大家一定要注意:阅读辅导书所有考生都是给予足够重视的,并且伴随整个备考进程的始终,但是它不会拉开考生间的考试分数差距,就像我们饮食一样,大家都吃大米、白面,真正决定一个人营养摄取差距的是“菜肴”,所以有时我把阅读辅导书比喻为“主食”。当然,阅读间的差距是存在的,这是理解力的问题;就像我们消化吸收功能的差距一样是客观存在的。
参加面授学习的目的,主要是聆听老师结合经典案例、历年、重点法条、知识点(包括重点、难点、考点)讲授部门法。许多考生在阅读中无法归纳出部门法考重点、考点面授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听老师授课可以最短时间里把辅导书读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提倡参加面授前,先把录音听一遍的原因,聆听录音帮助强化突出重点、考点,便有把握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面授时可以跟上或者尽快习惯老师授课节奏。
刑法、民法是所有部门法的重点
刑法、民法的掌握对考生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即所谓“通民刑者通司考”。目前这个提法有待商榷,我所说的是“我不知通民刑者过司考为真,但我知道不通民刑者过司考必假” 。从部门法看,是否通过司法考试民法、刑法至少有50%以上的决定作用。和其他部门法相比民、刑法掌握难度大、耗费时间多,就宪法、法理、法制史而言,复习半年的和考前突击半个月的分数上没有差距。民、刑法则要求考生备考期始终要持续的下功夫,即所谓“持续发力”。以前国际法的三个部门法考生很头疼,经杨帆教授讲解后考生一遍就足以达到备考状态。民、刑法好的考生,没有通过者多为商经、行政法、法理需要记忆的部分部门法脱了后腿。
司法考试中考生之间在民、刑法掌握上差距不大,只是通过的考生知识点掌握更深入、精确、到位,在做多项选择题目时正确率就高。知识点掌握的扎实便于答题思路正确、充分拓展,可以准确排除多项选择题选项中干扰项的干扰,准确选择答案且不易动摇。
用历年真题主导备考方向
历年真题为什么重要,因为它过去就是真实的考题。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看:
1、认真掌握前3年的真题非常重要,凡是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多数都认真研习了历年真题,而没有通过者肯定没有研习前3年真题,至少是没有认真研习。
2、历年真题覆盖了95%以上的考点,涵盖了出题人85%以上的命题思路、题目设计形式、题目设计要求、文字表达模式、逻辑变化形式,演练好历年真题你就潜移默化的综合、熟练把握了今年题目的脉搏,知道了题目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精熟程度时你仿佛觉得是出题人肚里的小虫,你答题时就可以准确的感知到出题人的命题思路。
3、历年真题可以把你备考掌握知识的深浅控制在司法考试要求的层面和范围,考生备考时知识点掌握过深或过浅,知识点超出考点或没有覆盖考点是经常遇到的问题。只有历年真题能够帮助考生掌控、把握好这个问题。
4、可以很好的掌握各部门法所占分值比例,掌握每一个部门法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
5、应试节奏也是通过它来准确训练、把握的,考生往往在应试节奏和频率上出现问题而未能通过。600分制要求大家在75秒答出1分值题目,题目有难易之分,容易的题目可能只用10秒,难题目耗时很多,有些题目甚至答不出来或无法答对。怎么合理安排答题节奏考生在历年真题训练中会自然领悟。
6、真正掌握答题技巧的唯一方法,就是演练历年真题,熟能生巧、心摹手追自然悟出题感。所谓书读千遍、其意自见,规律自然掌握了。比任何人传授效果都要好,也是任何人无法传授的。没有这一点悟性很难通过司法考试。
对一个考生而言所有的备考行为都要落实到题目,考试是以题目形式出现的,没有做历年试题的考生极少有通过司法考试的,除非法学知识太好了,又有很好的学历教育应试能力;熟练掌握历年试题的朋友没有通不过司法考试的。以前律考大家拼的是重点法条、记忆功夫,是在法条记忆、甚至阅读层面比差距。现在竞争更加激烈、题目难度加大、分值加大、题型增加,考生已经在更深入的考题层面上比拼实力了。从备考形式可以看出来,律考时考生是平稳的、单一的备考,靠阅读辅导用书便可以通过;现在已经是立体、集成备考形式了,要求多种备考行为科学、合理组合、综合运用才可能通过司法考试。
这个问题今年的考生认识不到就不要想通过司法考试了,就今年的考生而言对题目本身不感兴趣是无法通过的;我一直强调考生对试题感兴趣要达到青春期男女对异性迷恋的程度。当然也要正确的来看,如果一个考生把试题研究到有几条思路这是没有必要的,即便都可以做出正确答案我们也不提倡。毕竟不是在做代数、几何题,这样做不如只了解一个解题思路,而这个思路恰恰是命题人的命题思路。就一道考题而言,怎么才能知道以往出题人的思路,很简单:找权威的历年真题答案解析。我们目前所出司法考试题目,只能做到“符合合理性要求、不出常识性错误”,不是每一道题目都经得起认真推敲的。大家要理解这一点。
历年真题有难易之分,容易的在阅读阶段就可以结合练习,持续训练、逐步掌握,要想掌握民、刑法一样投入大的经历、时间。如此训练考生必有回报,尤其是历年屡试不过的老考生更要强化这一点。相对于“主食”的阅读,历年真题是“经典佳肴”,好菜要“不断吃,持续吃”。
记忆知识点、重点法条要予以充分重视
考试范畴的知识点、重点法条要给予充分重视,许多大龄考生往往是民、刑法不错,商经、行政法、宪法不重视出了问题;掌握好了民法不等于掌握好了商事法学、经济法学,刑法掌握了不等于公法范畴的行政法、宪法也掌握了。无论是重点法条、还是知识点要准确记忆,这是答对题目的前提条件。记忆的问题年轻考生有优势,我主要是和大龄考生谈这个问题。年轻考生短期记忆好,大龄考生则需要反复、投入大量时间、结合考题练习等等才可以记住。
阅读、录音、面授、记忆、历年真题要有机结合、有所侧重、不要偏废
以上的备考方法是在不同环节有所侧重的,不是截然割裂的。就阅读、聆听录音、参加面授、记忆重点法条、知识点、演练历年真题这些备考行为,不可能是单独完成的。阅读时书面文字表达不清晰的,听授课录音肯定可以理解;辅导书的重点段落有许多讲解、诠释就是重点法条、知识点;面授要带辅导书,听老师讲解时是聆听为主、阅读为辅,也为将来记忆打下基础。
历年试题演练是检验所有备考行为效果的最好方法。历年试题有两种方法练习:其一、有时间就练习,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这利于利用零散时间,睡觉前10分钟做5道题,次日早晨核对答案、纠正错误。上课时跟着老师思考回答问题也是做题,一定注意听课时和老师的互动,互动是好的讲授核心要素。其二、单位时间做一定数量的题目,这要求考生练习答题速度。这也是应试体能训练的方法,如果考生做历年真题整体上平均75秒做1分值,正确率在80%,就达到训练目的,而且肯定可以通过2006年司法考试;但是并不等于正确率低于80%就通不过,恰恰相反,有通过的,并且很多!因为司法考试要求答案正确率在60%,还有对西部、贫困地区政策倾斜照顾。
备考战线不要拉得过长,复习内容重在取舍
取舍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就是我以前提到的“放弃说”。但是知道并不等于能够合理运用。首先大家必须清楚备考学习不是把10多门部门法搞得面面俱到,也不可能,更没有必要。一个部门法建立体系、框架后,能够掌握重点、难点、考的就完全可以了。有许多考生法学知识体系不完善但通过了司法考试,说明司法考试不是考察法学知识体系掌握是否完善的考试。
其次,到考前最后几天考生明显学习效率提高,也懂得放弃、取舍了,大家看的都是辅导书上的重点、记忆的都是重点法条。为什么到最后才抛弃面面俱到、贪大求全的学习方法,如果一开始就抓重点、考点、难点,把大量的阅读时间用于研习、考生间研讨历年真题。通过的几率要大得多,尤其是老考生最容易犯这种错误,而且是每年重复的犯,可以说乐此不疲。
这里简单谈另外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投入复习备考时间多、脱产学习反而不容易通过司法考试?投入半年以上时间复习的考生时间充裕,阅读的范围广、全面,到后期他们想去掌握的内容也多,以表现出自己和投入6个月以下考生的备考优势、差别。实际效果看,考点、重点的掌握不如投入6个月以下时间备考的考生。贪大求全分散了他们的精力。脱产学习有必要,但是一个月以上足够了。如果脱产3个月-6个月,考生备考成本太大,心理压力会造成学习效率差、应试心理脆弱、考前应试状态差,容易造成备考行为扭曲,反而考不上司法考试。这也就是我一贯提倡的考生“备考6个月,面授3个月”时间的原因了。
司法考试有两个纲,一个是考试大纲,一个是历年真题。纲的作用是主导、统领,即提纲携领,只有以历年真题主导备考过程才可以通过2006年。
随着3个月司法考试备考进程,作者将陆续的把:什么人适合参加并容易通过司法考试、2006年司法考试实质核心的变化、老考生怎么通过司法考试、辅导班对考生帮助有多大、怎么理解司法考试命题人的心理等等以及和备考密切相关的系列文章提供给考生,使考生的备考行为更为科学、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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