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3:4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93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曹从杰 李红伟) 5月22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中立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撤销缓刑,与前罪所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7年2月26日3时许,被告人王中立与同案被告人吕成立、马志普、吕景顺、孔建设、张同利预谋后,驾驶被告人吕景顺的解放牌双排座货车窜至滑县瓦岗乡瓦岗村,在该村先后将被害人王某的红色四轮拖拉机一台、巨力牌农用三轮车一辆,将被害人张文桥的哈飞民意牌面包车盗走;2007年6月22日2时许,被告人王中立伙同被告人吕成立、孔建设、王贵平、张同利(均另案处理)预谋后,从濮阳窜至滑县万古镇胡营村,从该村村民尚秋义家盗走东方红牌拖拉机一台,在本镇张庄村张春山家盗走三马车一辆,以上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4404元。
  另查明,被告人王中立因交通肇事罪于2006年1月20日被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中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中立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