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5-3-11 19:04:16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发布者 4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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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已经取得城镇户口,现打算在父母分得的宅基地上建房,有何法律风险,需要注意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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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1 19:29:56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沙发
2015-3-11 19:32:03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板凳
2015-3-11 19:33:16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地板
2015-3-11 19:48:59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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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建议:
一、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只是具有使用权,该使用权没有期限,但不能转让。
二、宅基地经过审批所建造的房子是农户的财产,一般只在集体内部流转,是否能向城镇户口流转(包括赠与)目前争议较大,因此有风险。
三、房屋可以继承,地随房走,因此城镇人口只要继承了房屋就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理论上不能翻新、重建房屋,一旦只剩土地时集体就可以收回。当然,农村户口的继承人不在此限。
四、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而建房者只是继承人之一,建议起草协议确定权属,由各方签字,能进行公证、见证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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