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2-21 09:49
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
1995-05-29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1995]36号
发布日期:1995-05-29
执行日期:1995-05-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公司名称,加强对公司名称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决定,现通知如下:今后,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外,其他新设立的公司(包括其他各类经济实体)一律不得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国务院办公厅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