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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 [打印本页]

作者: 覃达艺律师    时间: 2015-12-18 13:30
标题: 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附件6:       


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

××××年××月××日,×××以受胁迫结婚为由,向×××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撤销婚姻。×××提供了××××作出的×××××号《××××××》作为受胁迫的证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人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予以撤销。
本机关××××年××月××日颁发给×××与×××的×××号结婚证作废。


×××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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