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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手段反击“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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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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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手段反击“霸王条款”
来源:新华网新华网福州10月31日电(记者 王成)一名长沙旅客乘坐高铁时不慎丢了车票,出站时出示购票信息后却仍被要求全额补票。为此,他将铁路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一审判决铁路方面退还补票票款。
对于法院这一判决,百姓拍手称快。不少网络留言反映:“无座与有座票价格相同”“赶不上火车车票作废”……对于铁路公司的这些规定,消费者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此次状告铁路公司一案,最让人们关注的议题是火车票实名制。如果说拿出身份证、12306短信和邮件信息,这些足以确定旅客购票乘车的事实,仍不能证明旅客的“清白”,表明铁路公司的服务约定的确让人惊愕。
当然,霸王条款远不止于此。银行方面的“离柜概不负责”、吞钱和吐钱的政策不一、来由不明的收费项目也引起了舆论关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移动终端的普及,通信运营商月底流量清零的规定等也屡遭诟病。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服务领域、电信领域,甚至包括政府部门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随着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关决定的公布,消费者维权以及“民告官”案件审理将会受到进一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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