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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释义:第22条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9-24 21:11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释义:第22条
第二十二条 【宣告失踪的撤销】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关联法规《民事诉讼法》第168、1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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