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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窃取劳动合同诈骗双倍工资 四员工非理性维权犯了诈骗罪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6-27 09:53
标题: 窃取劳动合同诈骗双倍工资 四员工非理性维权犯了诈骗罪
原作者:李宁倩 苏晏
  近日,无锡市南长法院就一起劳动者窃取劳动合同诈骗公司双倍工资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涉案的四名劳动者利用违法手段,隐瞒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对其不利的法律事实,试图获得额外补偿,最终因犯诈骗罪获刑。
  曹某在某公司担任法务期间,因不满公司让其待岗降薪的处理,产生了报复公司的想法。2012年11月,曹某在与公司保安梅某、朱某聊天时,教唆二人窃取劳动合同,并以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
  此后,梅、朱二人利用保安职务之便,关闭了走廊与人事部的监控,采取一人放风一人盗窃的方式轮流将劳动合同窃出。期间,朱某给同事黄某打去电话,告知其此事,经与黄某合谋后,梅、朱二人又将黄某的劳动合同窃出。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期间,梅、朱、黄三人故意隐瞒真相,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先后向区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
  其中,曹某作为公司委托的代理人,参加了梅、朱二人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案件审理期间,曹某罔顾职业道德,多次与梅某等人私下联系,告知庭审程序及注意事项,同时约定事成之后相应的报酬。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曹某的参与下,梅、朱、黄三人使用违法手段共骗得人民币7万余元。最终,南长法院判决四人诈骗罪成立,分别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梅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朱某有期徒刑二年,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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