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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职业病防治法:政府可筹款救治职业病患者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6 13:32
标题: 职业病防治法:政府可筹款救治职业病患者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医疗救助水平较低,难以满足职业病病人的救治需要,而且在现实中,一些职业病患者的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
  对此草案拟增加规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筹集职业病医疗救治资金,用于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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