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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复《关于白斯尼·卡尔洛经历事》的函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2-23 22:51
标题: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复《关于白斯尼·卡尔洛经历事》的函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复《关于白斯尼·卡尔洛经历事》的函
1983-07-29   
发文单位:司法部
文 号:[83]司公字第88号
发布日期:1983-07-29
执行日期:1983-07-29
上海市公证处:
外交部转给我司你处(83)沪证外字第2663号《关于白斯尼·卡尔洛经历事》一文。经与有关单位研究认为:对解放前在海关供职的经历可以公证证明。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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